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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四区部分地块的控规修改论证方案公示说明

  时间:2018-10-30

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四区部分地块的控规修改论证方案公示说明

《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四区部分地块的控规修改论证》于2018年10月16日通过2018年第五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2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技术管理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吴    婷  联系电话:0731-22668826

玉 智 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一、石峰区轨道城片区02单元01街坊及05单元02、03街坊部分地块用地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轨道城片区,北邻长株潭绿心范围线,西临株洲市市界,南临中车大道和四兴路,东邻田心大道,总用地面积为57.02公顷。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范围轨道城片区05单元内,属于《轨道科技城及云龙示范区部分区域控规调整(轨道科技城片区01、02、03、04、05单元,云龙片区14、15、16、17、18、19单元、职教城片区01单元)》(2016.08)成果中轨道城片区(S01)02单元01街坊和05单元02、03街坊。

本次拟修改范围内多为低矮丘陵和村民集中居民点。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1)挖掘提升土地价值

本次拟调整地块重点打造为集中工业与居住综合服务区。为推动区域内产业项目快速发展,使该地块赢得更多更好的发展契机,提升地块内土地价值。

(2) 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为了合理有效的集约利用土地,对地块原控规指标进行适当的调整,以达到土地资源合理有序开发和城市良性发展的要求。用地建设容量适当提高符合我国集约节约用地的政策要求。

(3)完善服务设施配置

由于拟调整地块占据田心大道、中车大道黄金十字架节点,增加居住用地有利于满足周边产业园区发展商住配套需求,完善服务设施配套。

(4)郭家塘变电站的建设需要

原郭家塘变电站选址影响项目建设,为了顺利推进地块出让,且满足变电站建设,经与市电业局协商,需调整变电站位置及面积。

3. 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S0102单元仍为教育、居住功能,S0105单元仍为绿心和工业功能。

(2)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增加7678人,其中S0102单元增加2972人,S0105单元增加4706人。结合周边单元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满足增加后人口需求。

(3) 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建设容量增大,给排水、电力设施需求量有小幅度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 本次修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S01050305、S01020102与西侧工业用地的防护距离,需满足项目环评要求。

4.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二、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06单元04街坊T04060404-01和T04060404-02地块控规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片区06单元,北邻新马南路,南邻金月路,西邻金塘路,东邻新马西路,拟修改面积为11.54公顷。拟修改范围为《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工业园区06单元控制规划(调整)》(2017年)中06单元的04街坊。

本次拟修改范围北邻现状为高塘安置区,东侧为中建五局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株洲新时代传送机械有限公司和株洲公共自行车制造基地,西侧为长株潭绿心范围内自然山体,场地内多为菜地和水塘。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1)中央环保督察要求满足两家搅拌站搬迁后的用地规模。

根据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两家搅拌厂需进行搬迁,搬迁后的搅拌厂对物料堆放有进一步的需求,需扩大原厂区面积。

(2)充分利用不规整地块,整合利用土地开发。

拟调整地块形状不规整,单独开发利用难度较大,调整性质后划入东侧搅拌站整体建设,有利于土地的整合利用。

3. 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为工业功能。

(2)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无变化,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拟修改需求。

(3)修改后,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形成的骨架路网结构未改变,且用地性质未修改,满足本次修改范围内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由于用地性质未变,给排水、电力设施需求量无变化,原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拟修改要求。

结论:本次地块修改均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等,修改可行。拟修改地块暂无环评批复,最终以地块项目环评意见为准,同时应征求相邻已建成项目意见。

4. 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三、芦淞区建宁片区03单元L02030202地块、L02030320地块用地性质及指标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范围建宁片区03单元内,属于《芦淞区建宁片区0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2018.3)中建宁片区(L02)03单元02街坊、03街坊内,拟修改地块面积分别为4.78公顷和4.02公顷。

      本次拟修改范围内现状主要为低矮丘陵和村民集中居民点。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1)带动区域发展,提升土地价值

为促进荷塘区与芦淞区的快速发展,提升建宁片区土地价值,将客运站调整至服饰大道商业片区中,可通过客运站的人流,带动周边商业用地的整体开发。

(2)弥补新文化路建设资金不足

原客运站-交通枢纽用地(S3)调整为住宅用地(R21),出让后土地收益可用于弥补新文化路建设的资金不足。

(3)提升居住品质,疏解周边交通压力

将客运站调整至株金路与服饰大道交叉口大道的东南角,位于城市中心区的边缘,远离人口居住密集区,并与莲易大道有一定距离,可为居住用地提供更好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并可缓解莲易大道的交通压力。

3. 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以商贸、居住功能为主。

(2)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增加3180人,结合周边单元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满足增加后人口需求。

(3)修改后,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建设容量增大,给排水设施需求量分别减少57.74吨/天、49.08吨/天,电力设施需求量增加48KW/天,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 本次修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

4.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1


修改前规划图2


拟修改方案

四、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江渌路两厢地块修改方案公示说明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 邻北株渌路,东邻东环路,南邻迎新路,西侧为京广铁路,面积为190.32公顷。控规依据为《株洲市董家塅片区(01、02、03、04单元)及建宁片区(02、04单元)控规调整》(2016年)。   

本次拟修改范围内基本已建成道路为江渌路(铁东路以西段)、铁东路(江渌路以南至迎新路段)、迎新路(铁东路以东段)。范围内现状有已建成枫溪污水处理厂(一期)、唐人神集团、西迪工业园、中田山语城住宅区、早禾坪小学等设施。

其余规划用地现状均为村民住宅用地、自然山体、农田、菜地和水塘。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2017年住建部颁布最新《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318-2017),实施日期为2017年7月1日。规范对新建污水处理厂周边卫生防护距离、卫生防护用地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根据规范要求,枫溪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10万立方米/d)周边30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安排住宅、学校、医院等敏感性用途的建设用地。原规划《株洲市董家塅片区(01、02、03、04单元)及建宁片区(02、04单元)控规调整》(2016年)中污水处理厂周边300m内规划为住宅用地及学校用地,不符合规范防护要求,需进行修改,拟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

3.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原规划确定芦淞区董家塅片区01单元主导功能:居住;面积为356.04公顷;人口容量:4.9万人。 本次规划修改后,董家塅片区01单元主导功能变为产业及配套居住,住宅用地面积减少23.00公顷,人口容量减少1.1万人,该单元人口容量为3.8万人。

(2)本次规划修改后,该单元共设置小学一处(48班)、初中一处(24班)、幼儿园六处(配建6班幼儿园三处、9班幼儿园两处、12班幼儿园一处,共48班)。规划修改后教育设施基本满足单元需求。

(3)本次规划修改后,设置社区服务中心一处(共1.58公顷),社区服务设施满足单元需求。

(4)本次规划修改后,对原规划现状农林用地、枫溪港水域未作任何调整,同时增加绿地1.86公顷。

(5)本次规划修改后,区域内新增工业用地23.26公顷,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即对周边居住和公共环境基本无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对区域生态环境未产生负面影响。

(6) 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7)修改后,建设容量减小,给排水设施需求量有小幅度减少,电力设施需求有小幅度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 本次修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江渌路北侧二类居住用地及学校用地与南侧一类工业用地之间的防护距离需满足相关项目的环评要求。

4. 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五、芦淞区枫溪片区06单元06街坊L06060614地块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枫溪片区(L06片区)06单元06街坊内创业二路东侧,用地编码L06060614,用地规模约为2.50公顷(约合37.5亩)。

本次拟修改地块北侧为株洲市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及生产厂房,南侧为在建惠天然小学,西侧紧邻创业二路,东侧为农林用地。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株洲市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发展需求,目前已报批地块面积偏小,难以达到扩产项目设计条件和用地需求,为落实株洲市委市政府在“产业项目建设年”调度会上对该企业的支持,按照华锐公司的实际需求进行供地,需将南侧地块一起纳入该企业用地规模。

3. 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所在街坊的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为工业及居住配套功能。

(2)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无变化,无需增加公共服务设施配置。

(3)修改后,未对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进行改变,原规划路网结构满足本次修改范围内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由于增加了工业用地,建设容量增大,给排水、电力设施需求量有小幅度增加,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本次地块修改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等,修改可行。拟修改地块西南侧为在建惠天然小学,依据株洲市生态环境局芦淞分局意见,为保证项目建设正常进行,在学校教学楼和办公楼边界50米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生产厂房从事生产,可建设办公房和倒班房以及绿化。L06060614-02地块暂无环评批复,拟修改地块与小学间的防护距离以最终地块项目环评意见为准,同时应征求相邻已建成项目意见。

4.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六、芦淞区航空新城片区04单元01街坊部分地块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芦淞区航空新城片区(L05片区)04单元01街坊内,北临机场大道,东靠机电大道,南临航陌路,西靠千亿大道,用地规模约为22.70公顷(约合340亩),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7年修订)2020中心城区范围外。

本次拟修改工业用地为居住用地地块面积为7.01公顷,范围内现状主要为低矮丘陵和少量村民集中居民点。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1)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考虑土地资金平衡,为进一步优化企业物流成本,实现土地集约利用, 经综合考虑该地块现状和周边项目情况,为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同时部分弥补两机重大专项、南方中学新校区和航空城主干道路建设方面的巨大资金投入,有效防范债务风险。

(2)工业用地面积维持平衡;

由于两机重大专项项目的落地,原规划已批部分居住用地调整为工业用地,本次修改将部分工业用地调整回居住用地,工业用地面积整体并未减少。

(3)增强机场片区的活力,完善配套设施;

增加居住用地规模,为周边从业人员提供相关配套设施。

(4)完善了城市功能,疏解周边交通压力;

调整工业用地为居住用地,以减少居住-工作的出行距离与时间,疏解周边交通压力。

3. 修改论证

容量可行性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规范和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工业仍为主导功能。

(2)修改后,  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增加3165人,结合周边单元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满足增加后

人口需求。

(3)修改后,该修改不涉及道路调整,范围内的原控规路网能满足本次修改后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建设容量增大,给排水需求量有小幅度增加、电力设施需求量略有减少,市政基础设施可

以满足增容要求。    

结论: 本次修改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要求,修改可行。L05040106地块暂无环评

批复,最终以地块项目环评意见为准,且与L05040105地块居住用地之间的防护距离需符合环评要求。

4.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七、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4街坊栗雨街道办事处地块控规修改

1. 区位及现状

本次拟修改范围位于株洲市天元区栗雨片区05单元04街坊,东邻栗雨东路,南邻黑龙江路,拟修改面积为14.54公顷。

本次拟修改范围北邻现状已建成栗雨办事处和天元区老干部中心,西侧现状堤香蓝岸小区,场地内现状为杂木林地。



区位图

2. 修改理由

(1)现状栗雨办事处用地已满足需求

通过对该片区常住人口和栗雨办事处服务能力的测评,现状栗雨办事处满足周边服务需求,原规划用地面积过大,考虑到资源节约和土地集约利用需对原栗雨办事处地块进行调整。

(2)完善配套设施

增加居住用地规模,为周边从业人员提供相关配套设施。

3. 修改论证

此次控规修改是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及株洲市相关技术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影响总结如下:

(1)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规划主导功能保持不变,以生活居住功能为主。

(2)修改后,该修改范围内常住人口增加291人,通过测算,公共服务设施满足拟修改需求。

(3)修改后,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形成的骨架路网结构未改变,满足本次修改范围内的交通需求。

(4)修改后,由于行政办公用地与居住用地预测取值相同,给排水、电力设施需求量无变化,原市政基础设施可以满足拟修改要求。

结论: 本次地块修改均符合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标准、规范及规定等,修改可行。

4. 拟修改方案


修改前规划图


拟修改方案

 

石峰区、天元区、芦淞区、荷塘区四区部分地块的控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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