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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修改)

  时间:2018-10-30

《株洲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修改)


公示说明:

    该规划方案2018年9月29日通过专家评审会,并于2018年10月16日通过2018年第五次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2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技术管理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吴     婷  联系电话:0731-22668826

    白 洪 昌  联系电话:0731-22872424

具体内容:

一、规划范围

    本次绿地系统规划范围有市区范围、主城区范围和研究统筹区范围。

    市区规划范围为株洲市行政管辖范围,包含天元区、石峰区、芦淞区、荷塘区及云龙示范区,总面积约为864平方公里。

    主城区规划范围东至长株潭东外环,西至株洲市界,南到湘醴大道,北到沪昆高速,面积约460.52平方公里。

    研究统筹区范围为株洲市渌口区规划区,总面积272.69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7年~2035年,分近、远两期,近期为2017年~2020年,远期为2020年~2035年。

三、规划内容

    主城区层面:落实上位规划,对接相关规划,依据新技术规范,落实公园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布局控制规划、生态绿地控制规划、城市慢行系统规划、生态绿地建设规划、主城区树种规划及植物多样性规划、海绵城市低影响度开发控制规划、近期建设规划。

    市区层面:落实海绵城市低影响度开发控制指标到各级公园类别,增加数据化的管控内容。同时落实生态红线的管控内容。

四、 规划目标

    以构建安全稳定的绿地系统与良好的人居环境并重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2000米见水。

五、修改背景

(一)原规划不适应规划管理要求

    自2012年以来,株洲市各大新城规划对规划区用地及功能进行了新的安排,同时对株洲市的公园绿地布局与选址提出了新的要求。

(二)新的技术规范提出了新的建设要求

    新版《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18)规范开始实施,对绿地分类的原则与公园绿地统计口径进行了较大修改与调整,需对接新的规范要求,对全市绿地进行重新梳理分类。

(三)建设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目标

   《株洲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2017年修订)获得国务院批准,在总体规划中确定株洲市城市风貌形象定位为:炎帝历史文化和现代工业文化相结合的生态园林城市,对城市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六、绿地系统规划

 (一)市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将市区绿地系统分为森林生态保持区、田园风光控制区与城市绿地提质区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形成连续的生态绿地网络系统,维护和提高城市生物多样性,为城市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态屏障。

    规划市区的绿地系统结构为“一江串城、十港汇轴、三片相拥、绿网纵横、绿核点缀”。



(二)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至2035年底,主城区公园绿地总面积达4261.15公顷,绿地率达39.12%,绿化覆盖率达41.0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91㎡/人,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

    1、规划结构

    规划至2035年,主城区形成“九绿带、两绿圈、六绿楔、多绿核”的主体绿地系统网络格局。

    九绿带——以湘江风光带为依托,由城市大型河流水系廊道白石港、枫溪港、建宁港、霞湾港、万丰港、合花港、高台岭港、徐家港组成,形成绿色生态带,并通过划定河流水系廊道的蓝线和绿线进行控制保护。

    两绿圈——包括城市高速环和城市快速环两个圈层。

    六绿楔——包括九郎山城市大型生态绿地、法华山城市大型生态绿地、五云峰城市大型生态绿地、凤凰山城市大型生态绿地、城东城市大型生态绿地、婆仙岭城市大型生态绿地六条楔形廊道。

    多绿核——由城市公园组成,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块状绿地。

 


 2、规划内容

    主城区绿地系统规划主要包括公园绿地规划、防护绿地规划、广场用地规划、附属绿地规划、区域绿地、林荫停车场规划、立体绿化规划、城市慢行系统规划、生态绿地建设规划等方面的内容。

    (1)公园绿地规划:主城区共规划市级综合公园22个,总面积2344.26公顷。共规划区级综合公园32个,总用地面积644.20公顷。综合公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公园陆地面积的70%。

    主城区共规划社区公园75个,总用地面积350.78公顷。社区公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公园陆地面积的65%。

    主城区共规划专类公园19个,总用地面积416.65公顷。专类公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陆地面积的65%。

    主城区共规划游园991个,面积505.26公顷。游园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总用地面积的65%。

    (2)防护绿地规划:防护绿地的绿化种植用地面积,不低于陆地面积的90%,本次规划防护绿地面积达2243.92公顷。

    (3)广场用地规划:广场用地的绿化占地比例宜大于或等于35%,小于或等于65%,本次规划广场用地66处,总用地面积48.59公顷。

    (4)附属绿地规划:附属绿地包括居住绿地、公共设施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及道路附属绿地等。本次规划附属绿地面积共6046.51公顷。

    (5)区域绿地:主城区区域绿地包括森林公园两处,总用地面积1091.83公顷;郊野公园一处,为龙洲郊野科普公园,总用地面积180.59公顷;生态保育用地面积2379.81公顷;生产绿地面积158.46公顷。

    (6)林荫停车场规划:主城区共设有林荫停车场27处。另外对城市立体绿化规划指标提出了控制要求。将城市慢行绿道划分为郊野型慢行道、都市型慢行道、滨水型慢行道,并分别提出绿化管控要求。

    (7)立体绿化规划:规划对屋顶绿化设置及户外活动场地布局提出规划控制要求。

    (8)城市慢行系统规划:城市慢行绿道分为郊野型慢行道、都市型慢行道及滨水型慢行道。

    (9)生态绿地建设规划:本次规划对主城区的自然山体、水域和农田进行分析,并相应提出其建设指引和要求。



(三)研究统筹区绿地系统规划

    规划至2035年底,研究统筹区公园绿地总面积达190.01公顷,绿地率达40.23%,绿化覆盖率达45.85%,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56㎡/人,达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标准。研究统筹区内的绿地系统规划仅作为规划引导。

    本次规划研究统筹区市级综合公园3个,总用地面积104.34公顷;区级综合公园5个,总用地面积33.98公顷;社区公园5个,总用地面积19.19公顷;游园99个,总用地面积32.5公顷;防护绿地控制总用地面积为20.89公顷;广场用地15处,总用地面积6.72公顷。

 (四)树种规划

    基于研究主城区自然植被的基础上,依据各树种的生态学特性,选择能维护城市生态平衡、改善城市环境、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多功能要求,反映城市特色的树种作为城市骨干树种和基调树种,从而构成株洲市特有的城市绿化景观风貌。

 (五)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

    在近期发掘本地野生及乡土植物50-100种,引种适生外来植物200种左右,使城市园林植物种类近期由494种增加到794种左右,并促进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入城,实现株洲市生物多样化,建设城市与自然相和谐的良好生态环境。

 (六)近期建设规划

    规划至2020年末,主城区建成综合公园绿地12个,总用地面积1015.16公顷,其中市级公园9个,总用地面积956.22公顷;区级公园3个,总用地面积58.94公顷;主城区建成社区公园13个,总用地面积57.22公顷;主城区共建成游园113个,总用地面积65.66公顷。

 


七、修改结论

    本次规划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12.91㎡/人,达到《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 -2011)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应小于8㎡/人,以及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小于10㎡/人的要求。

 

《株洲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17-2035)》(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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