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公示 > 规划编制公示

株洲市石峰区电厂及周边区域(清水塘片区05、13单元、芦淞区河东中心01单元部分区域)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时间:2018-10-30

株洲市石峰区电厂及周边区域(清水塘片区05、13单元、芦淞区河东中心01单元部分区域)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公示说明

      该规划方案于2018年9月6日通过2018年第四次株洲市城乡规划委员会执行委员会。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方案予以公示(详细资料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网站),请广大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公示时间为30天(2018年10月30日至2018年11月28日),意见反馈方式:

       1、网上留言请登录株洲市规划局意见箱:zss22668826@sina.com。

       2、传真:0731-22668828,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字样,并留下相应的联系方式。

      3、来信请寄株洲市规划局技术管理科,地址:株洲市天元区嵩山路222号,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4、联系人:

       吴      婷  联系电话:0731-22668826

       玉 智 华  联系电话:0731-22872420

 

1. 规划范围与概况

       本次修改分为控规修改及城市设计两个层次,控规修改范围北至建设路、杉塘路、人民北路;西至石峰山公园;南至湘江;东至红港路、纺织路;面积约4.14平方公里,规划人口约6万人。城市设计范围为现状电厂地块及周边相关区域,面积约37公顷。

       本次规划修改范围是株洲市经济的集聚区,规划将努力打造石峰区中心形象,成为延续历史痕迹、环境优美的宜居特色风貌生活区。

2.修改原因

       1)整体搬迁改造原电厂,退二进三提升其用地功能,打造城市综合居住服务区。

       2)在道岔分公司区域为满足产业项目需求,将道岔分公司、桥梁厂和株洲市二水泥厂按现状使用功能保留为三类工业用地。

       3)在白石港区域落实白石人家、棚户区改造、白石港排渍站等重点项目。

       4)在麻纺厂区域优化路网、整合用地,为后期开发预留弹性空间。

 

3.总体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两轴、两带、两心、六组团“的总体空间结构。

      两轴:沿建设北路与铜霞路延伸段形成两条城市发展轴。

      两带:由湘江风光带与白石港风光带构成规划区的两条景观发展带。

      两心:形成以万博珑商业广场为主的商业中心和以工业遗址改造为核心的生活服务中心。        

      六组团:生态休闲组团、工业生产组团、历史文化休闲组团、商业商务组团、滨江组合发展组团和综合居住组团。

4.土地利用规划图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413.80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408.26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98.66%;非建设用地5.54公顷,占总用地面积的1.34%。

       1)居住用地(R类)

       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70.5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比例为17.27%。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类)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6.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3%,主要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中小学用地。

       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38.6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46%,主要为万博珑商业广场项目及沿建设路、沿江北路两侧的商业带。

       4)综合用地(ZH类)

       规划综合用地2.9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3%,主要位于电厂区域内,兼容商务金融、商业。

       5)弹性控制发展用地(TX)

       规划弹性控制发展用地12.6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10%,主要集中在芦淞大桥东侧紧邻湘江的用地。

       6)物流仓储用地(W类)

      规划物流仓储用地0.6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16%。

      7)工业用地(M类)

      规划工业用地38.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42%,主要为现状保留的道岔分公司和桥梁厂。

      6)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类)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50.2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2.30%。

      7)公用设施用地(U类)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16.1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3.96 %。

      8)绿地与广场用地(G类)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171.74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42.07%,主要为石峰公园、白石港风光带和湘江风光带。规划人均城市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为28.48㎡/人(含石峰公园),其中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为27.57㎡/人(含石峰公园)。

 

用地代码

用地类型

原规划(公顷)

本规划(公顷)

变化量(公顷)

R

居住用地

71.40

70.51

-0.89

A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8.69

6.25

-2.44

B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50.73

38.63

-12.1

M

工业用地

35.47

38.48

+3.01

W

物流仓储用地

0.79

0.65

-0.14

S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54.98

50.22

-4.76

U

公用设施用地

17.10

16.17

-0.93

G

绿地与广场用地

167.56

171.74

+4.18

ZH

综合用地

1.82

2.97

+1.15

TX

弹性用地

0

12.64

+12.64

 

5.道路交通规划

       将轨道科技城区域的盘龙路对接石峰山隧道接铜霞路,拉通杉塘西路至沿江路等对外交通,优化规划范围内支路网,确定规划区内各道路的等级、功能和交通方式,规划形成“四横四纵”的道路网结构。

      “四横”:人民路(次干路) 、建设北路 (主干路) 、铜霞路延伸段(主干路) 、沿江路(次干路) 。

      “四纵”:杉塘西路(次干路) 、白石港路(次干路) 、红港路(主干路) 、纺织路(次干路) 。

       同时创建适合株洲特色的公共交通体系。

6.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根据规划路网修正原规划芦淞大桥东侧原麻纺厂子弟小学用地边界,面积略有增加,修改后净用地面积为1.30公顷(18班)。

      2)规划在原电厂用地内增加18班小学一处,净用地面积为1.24公顷。

      3)新增社区服务中心一处,与电厂遗址公园相结合,净用地面积1.66公顷。

7.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1)修改加油站用地界线,用地面积略有增加,修改后面积为0.45公顷。

      2)修改公交首末站用地边界,用地面积略有增加,修改后面积为0.47公顷,并配建停车场和厕所驿站。

      3)调整白石港排渍站位置,修改后用地面积1.34公顷。

7.工业遗产保护与城市设计

       由于大唐华银株洲发电有限公司的不断发展,原四、五十年代的旧工业遗址和建筑已经全部更新换代,考虑“场所精神”的塑造,结合实际开发考虑,建议保留具有工业特色的锅炉房、烟囱和部分铁路,作为工业遗址公园的特色景观,并同时形成连接周边组团的景观慢行廊道。

       尺度植入:缩小原烟囱尺度,保留基座,营造优美天际线,采用光塔形式塑造地标。

       空间链接:通过带状铁路公园和慢行廊道,链接不同功能组团。

       功能再造:通过对原有建筑改造,植入新功能,塑造特色风貌。

       环境融入:通过景观细节的设计,使建筑完全融入环境,且不显得突兀。


株洲市石峰区电厂及周边区域(清水塘片区05、13单元、芦淞区河东中心01单元部分区域)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