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城区13处通信机房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批后公布
时间:2025-12-26
《株洲市城区13处通信机房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5年12月12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号:株政函〔2025〕144号。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调规申请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规划编制单位:思城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3.所属辖区:株洲市城区(天元区、荷塘区、石峰区(经开区)、芦淞区)
4.用地位置及范围:本次规划株洲市城区13处通信机房地块均位于株洲市主城区范围内,共涉及四个行政区,其中天元区7处,石峰区(经开区)2处,荷塘区2处,芦淞区2处。具体详见下表:

5.调整理由:为贯彻落实国家“数字中国”战略部署,加快我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市通信网络覆盖能力和服务质量,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拟在株洲市区范围内新建13处电信接入机房。2024年11月21日,在市政府支持下召开了有关工作专题调度会,并签署了《关于株洲电信申请新建通信基础设施公共用地调度会备忘录》(株府录[2024]89号)。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备忘录指导意见,特申请对相关地块的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通信设施用地,以便中国电信株洲分公司依法办理后续用地审批及建设手续。
6.公布内容:(1)用地修改方案
将13处拟修改地块分别拆分为两个地块,其中面积136m2地块用地性质修改为通信用地(U15),剩余用地性质不变。修改后的通信用地容积率≤0.67,建筑密度≤67%,建筑高度≤6m。其余按照《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4年修订版)》执行。具体项目实施时,应充分征求相关利害人意见。如确有难度或存在权属纠纷时在相应位置周边按等量原则另行选址。机房建筑单体外边界不得超过6mx15m,总建筑面积不得大于90m2,建筑后退地块红线1m。机房建设时建筑单体应采用公建化立面,充分考虑与周边城市景观的协调。
7.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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