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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4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市公安局招待所)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批后公布

  时间:2025-11-17

《株洲市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4单元03街坊部分地块(市公安局招待所)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2025年10月29日经株洲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复号:株政函〔2025〕130号。现就规划的主要内容公布如下:

1.调规申请单位:株洲市公安局、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政府

2.规划编制单位:株洲市规划测绘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3.所属辖区:株洲市芦淞区                       

4.用地位置及范围:芦淞区河东中心片区04单元03街坊,建设南路与港口街交叉口西南侧,用地面积为0.05公顷(0.75亩)。

5.调整理由:根据2025年6月30日株洲市国有资产资源清理盘活工作专班关于印发《国有资产资源第七批盘活处置方案》的通知文件,该方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市公安局招待所项目已纳入《国有资产资源第七批盘活处置方案》,拟调整为商服用地。

6.公布内容:根据市公安局招待所用地权属线重新划分用地,按现状实际情况修正道路,如重新开发港口街按规划6米线位进行控制;将地块L01040310-1用地性质由住宅用地(R21)调整为商业用地(B1),用地面积为420.46㎡,现状保留,按实测报告数据综合给定指标,容积率≤5.0(计容建筑面积2081.31平方米)、建筑密度≤88%、建筑限高≤30米。同步修正相关地块用地界线及面积,其他控制内容不作调整。备注:“地块须按程序进行收储挂牌出让,出让后未经批准不得进行改扩建;地面建(构)筑物应满足建筑功能变更后的消防与质量安全鉴定要求。”

 7.附图:

              1.修改前

              2.修改后

              3.修改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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