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 12 单元 02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大桥公交站场)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征询意见公示
时间:2024-02-05

公示说明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2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大桥公交站场)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于2023年12月26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会议审查,2024年1月22日通过株洲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2次专题会议审议。为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该调整方案予以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公示时间:30天
公示期限: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
申请单位:
株洲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用地位置:
拟修改地块位于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2单元02街坊内,石峰大桥与沿江北路交叉口东北侧,总用地面积约3.16公顷(约47.4亩)。
申请优化内容:
为满足公交运营线路发展需要,落实公交场站用地需求,申请将石峰大桥(东)公交场站用地性质调整为公共交通设施用地。
具体调整内容:
(1)用地修改方案
取消步行道,整合后将地块S03120219用地性质由防护绿地(G2)修改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同步修正地块S03120218用地界线与净用地面积。
(2)控制指标修改方案
修改后,地块S03120219用地面积为1.59公顷,控制指标为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米,绿地率≥20%,仅允许作为绿荫式公交停车场,应注重石峰大桥的空间景观效果。地块S03120218用地面积为1.61公顷,控制5.0*3.0规模的排水干渠,沿石峰大桥东侧预留铜塘港高排口。
论证说明:
本次修改是按照国家及株洲市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规定进行调整,现对规划修改的内容及影响总结如下:
(1)将地块S03120219用地性质修改为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容积率≤0.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6米,绿地率≥20%;仅允许作为绿荫式公交停车场,应注重石峰大桥的空间景观效果。同步修正地块S03120218用地界线与净用地面积,控制5.0*3.0规模的排水干渠,沿石峰大桥东侧预留铜塘港高排口。
(2)本次修改涉及总规强条绿地的调整,根据《株洲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修订),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允许兼容交通场站用地,在后续控规统筹优化绿地空间,对其他四线无影响。。
附注:
1.该图仅为示意图,只显示涉及局部修改内容,不涉及局部修改的内容不显示。方案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369号,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空间规划科收,邮编:412007,信封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邮箱:kjghk805@163.com,邮件名上请注明“规划公示意见”。
3.有效反馈意见期:2024年2月5日至2024年3月5日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信息。
5.联系人:谢鹏(18773360882);夏慧君(13874182909)
6.查询网址:http://zrzyj.zhuzhou.gov.cn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片区12单元02街坊部分地块(石峰大桥公交站场)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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