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工程规划
0 时间:2017-10-12
1、规划期限与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株洲市市区管辖范围,总面积535平方公里,天元区、芦淞区、石峰区、荷塘区和云龙示范区作为重点规划区域。 规划期限2010-2030年,近期至2015年,中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 2、规划目标 解决城市排水问题,更好的指导城市新区开发、旧城改造建设。 3、规划内容 ①雨水工程规划 本次规划于不满足受水体防洪标准的低洼地设置排渍泵站,其中河西片区各汇水流域均于入江口处设置一级排渍泵站。河东片区除对应各低排港道入湘江口处设一级排渍泵站,以各内港为受水体,无法满足对应防洪标准的区域设二级排渍泵站。较低的自排口处均设置涵闸,平时自排,暴雨时关闭涵闸,由水泵抽排入湘江。 ②污水工程规划 根据地势走向和污水管道重力流的特点,将株洲市规划区划分为八大污水汇流区域。株洲市污水处理厂目前处理规模为29.2万立方米/天,规划期末处理规模达到128.8万立方米/天。规划远期末,污水再生利用率按30%考虑,株洲市污水再生利用总量将达到35.64万立方米/天。 ③防洪工程规划 新城区防洪堤规划为:曲建保护圈堤防全长7.774公里,其中湘江右岸5.11公里,枫溪港左岸2.664公里;荷明保护圈全长19.631公里,其中湘江右岸4.292公里,白石港左岸4.631公里,建宁港7.986公里,枫溪港右岸2.722公里;清响田保护圈全长20.757公里,其中湘江右岸8.275公里,霞湾港8公里,白石港右岸4.48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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