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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分类保护山体水体——《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解读②
编稿时间:2025-09-17    字体:     

    海绵城市建设是缓解城市内涝的重要举措之一,可使城市在适应气候变化、抵御暴雨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弹性”和“韧性”。

    株洲这些年以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为抓手,新增了枫溪湿地、万丰湖、梅子湖等7处生态调蓄空间;坚持“按需定位,灵活多样”的原则,利用城市边角地、闲置地等城市零星开放空间,结合微公园建设,累计实施海绵型公园23处,弥补了城区公园绿地服务覆盖不均衡的短板,有效缓解了城市内涝问题。

    同时,海绵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前期调研中,部分水系被填埋、侵占、阻断等问题仍然存在。在天元区,有居民反映部分区域因上游水系在地块建设开发过程中未按规划形成明渠,现状水系被侵占后,高排区的雨水没有出路,只能汇入低排区,导致产生积水问题。

    “问题根源就出在相关部门对海绵城市建设认识不到位、理解有偏差、实施不系统等。”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普通民众、各方主体对海绵城市的概念及其作用理解程度不一,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就是要通过立法,让海绵城市的理念深入全体市民心中,让海绵城市成为城市建设中全社会的共识。

    《株洲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山体水体建立分级分类保护制度;对城区范围内的“一江九水”和“七岭九山”等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山体水体制定保护规划;对受到破坏的河湖、湿地、坑塘、沟渠等水体,因地制宜采取水系连通、清淤疏浚、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等治理修复措施。

    水系连通,正让更多市民在享受自然馈赠中真切感受生态治理的民生温度。全新亮相的枫溪湿地公园,北起湘江东岸岸线,南至沿江南路,整体呈带状形,全长约2.15千米,规划总面积约605亩,其中水域面积超17万平方米。项目依托原有水系和雨水补充收集等,推动枫溪湿地风貌提质、生态功能完善,综合改善水环境,进一步增强了城市排水防涝的能力。


转自:株洲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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