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资规字〔2022〕18号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054号建议的 协办意见
时间:2022-08-03
市住建局:
何登科等4名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抓好<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简称《条例》)贯彻落实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加快推进“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2019年开始,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由我局统筹,全市各县市区开展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统筹谋划村庄发展定位、主导产业选择、用地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修复等,并注重突出地方特色。截至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全市范围内的《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和225个村庄的“多规合一”村庄规划的编制成果。2022年,我局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采取“镇村一体”的编制方式,已确定了12个镇64个村的编制名录,正在有序推进。我局将争取在2023年底前,全面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使农村发展在空间区位上得到优化和提升,在空间承载力上为乡村振兴提供更有力的支撑。
二、加强建房指导,打造整体风貌。近年来,各县市区陆续编订了农村住房标准图集,引导村民建房。2020年4月,在整合前几年工作成果,并充分征求村民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株洲村庄特色,我局组织编订了《株洲市农村居民住房建设规划审批指南》和《农村居民住房标准图集》,通过上墙公示、发放至村民等方式,引导村民统一建房风格,形成本地特色风貌,培育具有湖湘文化时代特征的新农村建筑。目前部分乡镇在审批村民建房时,已引导村民按照当地的标准图集进行建设,审批后加强管控,确保建房户风貌风格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已涌现枫林镇隆兴坳村、大同桥镇丁家垅村、朱亭镇浦湾村等集聚效应明显、风貌整体协调的典型。
三、积极为《条例》的修改完善建言献策。《条例》自2017年颁布实施以来,已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机构改革的客观形势,今年市人大启动了《条例》的修正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规政策和株洲实际情况,已向市人大和市司法局提出了《条例》修正建议,并将继续配合做好《条例》的修改完善工作。
我局非常感谢人大代表长期以来对株洲自然资源事业与民生问题的关注与支持,也真诚地接受代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将配合好市人大、市住建局及各相关部门严格抓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做好自然资源相关服务工作,持续为我市民生事业贡献力量。
承办负责人:曹阳
承 办 人:余坚
联 系 电 话:0731-28685032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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