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建议提案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15号建议的答复株资规字〔2021〕36号

  时间:2021-06-29

张赐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湘江公司还建戴家岭小学的建议收悉。经我局党组会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确定在荷塘区芙蓉片区内规划戴家岭小学的校址

收到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与您取得联系,及时告知规划的戴家岭小学相关情况。根据《株洲市中小学教育专项规划(2018-2035)》,在荷塘区新塘路与规划芙蓉路交汇处东侧规划了一处面积约45亩中小学用地,备注为现状迁建戴家岭小学(30班小学)。该地块由株洲市湘江风光带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上报省自然资源厅,此次上报项目面积共计121.3亩。2020年3月25日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缴费通知单,因未缴清报批费用(含社保费646.9万、耕地占用税321.28万,合计968.18万),至今尚未领取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审批单。

二、明确还建戴家岭小学的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

我局由建议会办单位调整为主办单位后,主要负责人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建议办理工作。办理过程中,我局对项目基本情况作了详细调研,主动与会办单位联系对接,汇总相关情况,并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会商,提出了解决方案报请市政府研究。

株洲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形成《株洲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株府阅〔2021〕30号),会议要求各相关部门要始终把办理好代表建议作为依法履职、接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努力把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政府工作的实际举措,要认真履行义务,依法依规办,实事求是办。明确荷塘区政府是戴家岭小学新校区的办学责任主体,我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城发集团等相关部门,也要根据工作职责,全力支持配合新校区办学工作。

三、尽快启动戴家岭小学还建工作,保障学生的学习环境

我局将全力配合办理新校区的选址及相关手续,做好原校区剩余土地的调规、收储、出让等工作,涉及我局的各项工作均已明确了牵头领导及责任科室,并安排了专人做好对接联络指导等相关具体工作。

同时,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明确了该项工作涉及部门的职责分工,并制定了加快推进戴家岭小学还建工作的计划安排:一是明确由市城发集团在今年7月20日之前缴清土地报批费用,领取涉及新校区的农用地转用征用审批单。二是明确由荷塘区政府利用原校区的征收补偿资金,立即启动新校区土地征地拆迁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具体办学规模以及建设资金;制定新校区总平面图方案,加快项目前期相关工作;并落实好过渡校区的安全、维稳工作。三是明确由市教育局进行业务指导,对办学规模进行把关,督办荷塘区政府尽快拿出建设方案,确定学校建设时间、建设规模及开学时间。四是明确建设资金可以通过区财政投入、周边小区学位配套、原校区剩余土地变性出让、原校区征收补偿款等多方式,积极筹措建设资金。如果仍有资金缺口,不足部分再以“一事一议”的方式,报请市人民政府研究审议。

最后,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  黄升阳

承  办  人:  李  斌 

联 系 电 话:1587336556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9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份)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印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