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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07号建议的答复株资规字〔2021〕32号

  时间:2021-06-29

姚永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国土空间规划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株洲高新区天元区发展,在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曾多次发函收集天元区未来需落地的重点项目用地需求、需补齐土地指标的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存量空间中需整合投放的零星未利用土地指标等台账;在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时,根据台账情况将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向贵区进行倾斜,同时陪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前往省自然资源厅沟通对接,以争取更多用地指标;在生态红线划定过程中,经11轮优化调整、多方协调争取,为天元区调出了605.13公顷用地,以增大未来的拓展空间;国土空间规划大纲编制完成后,通过区级意见征求、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等形式再次征求了天元区意见。

一、关于加大湘江新城片区、武广西片区资源支持方面

湘江新城是我市拥江发展,打造南向增长极的主要承载空间之一,而武广西片区是我市高铁商务、武广新城节点的重要组成部门,在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均已作为重点战略区域考虑。在城镇开发边界模拟划定方案中已将湘江新城主体部分、武广西片区纳入集中建设区范围、并布局建设用地指标。待省自然资源厅正式下发我市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后,将进一步结合各区现实需求统筹确定各片区建设用地规模指标及布局,同时从支持片区开发角度出发,合理布局用地功能,促进区域发展。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取得批复后,我局将进一步对原控规方案进行优化调整,兼顾产业发展和区域自身平衡,并充分征求区级意见。

二、关于变更片区开发权主体方面

建议中提到的几个片区开发权均涉及城发集团已投入资金、已签订合作协议的招商项目、化债资产、AAA信用等级提升、发债资产信息披露等诸多重大问题(详见附件1:《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株城发〔2021〕45号)。

针对天易科技城资源配置与开发,市审计局于2020年9月,呈市人民政府三个建议方案,即:一是资源与债务捆绑,整体打包交由天元区开发;二是以湘江大道为分界线,东西片区分别由市城发集团、天元区高科集团开发的方案;三是成立合作公司,共同开发的方案(详见附件2:株洲市审计局《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株审发〔2021〕2号)。

对湘江新城片区、武广西片区进一步开发,市审计局建议:

1.通过规划修编增加片区实际可建设范围。以本轮国土空间规划为契机,最大程度对片区的土地利用规划空间进行调整,增加片区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土地面积。

2.优化土地资源规划修编。优化片区规划方案,通过规划调整,减少不必要的人工湖泊水系和人造山体绿化,最大程度增加建设用地数量。

3.政策支持。一是城市配套费返还用于片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片区发展。二是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政策的要求,少计或不计财政提留,支持化债。三是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对园区企业产生的税收给予足额返还,并按政策要求自企业投产之日起给足8年。

三、关于加大近期土地利用规划指标调整方面

我局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已多次组织区自然资源局、市级平台公司、区级平台公司、园区梳理需调整的存量零星用地指标。依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规划要素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湘自资发〔2021〕6号)相关精神,在市县国土空间规划按要求编制完成批复前,继续执行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继续沿用原过渡期的规划修改政策。因此,高新区(天元区)若因具体项目亟需落地,需对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存量零星用地指标布局进行调整,可依据法定程序申请调规,我局将大力支持项目合理合法落地。

最后,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1: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株城发〔2021〕45号)

附件2:株洲市审计局《对市人大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07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株审发〔2021〕2号)

承办负责人:黄升阳

承  办  人:张金望

联 系 电 话:0731-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29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份)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6月2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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