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55号建议的会办意见株资规字〔2021〕24号
时间:2021-04-30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李向军代表提出的《关于对我市进一步做好贯彻实施<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工作》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相关规划编制情况
2017年,我局组织编制了《株洲市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专项规划》,为整体保持和延续城市的特色与风貌,根据传统街巷、文物建筑、历史建筑等保存分布状况,划定了包括清水塘工业遗产历史文化街区在内的七个历史文化街区,确定了其保护范围,列出了清水塘老工业遗产保护与利用名录,提出了工业遗产建筑保护要求。
2021年,依据《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要求,市政府正组织编制《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规划》,现该项规划编制工作由贵单位牵头,我局将依据职能,配合开展规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二、“清水塘1956”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我局已在《株洲清水塘生态科技新城控规(修改)》中落实该项目的用地及相关要求,目前该项目已在2019年完成前期策划、设计和论证工作。在后续实施过程中,我局将配合完成报批及报建等相关工作。
承办负责人:曹阳
承 办 人:贺峰
联 系 电 话:0731-28685030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30日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联工委(2份)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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