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057号提案的协办意见株资规字〔2021〕3号
时间:2021-03-11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刘坚等委员提出的《全力推进我市固废综合处理基地建设》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切实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重要指引和根本遵循。2020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及地方政府将环境治理与资源有效利用等可持续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十四五”规划纲要等重要举措,积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系政策的标的性与实践性。而构建城市生态文明社会既要着力于构建稳定的绿色生态安全格局,守得住绿水和青山,又要防治结合,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建立一套有用高效的环卫设施“静脉”系统,需在切实掌握现状的基础上,牢固把握规划源头,统筹考虑、综合布局,加强政策与专项资金的保障能力,方可加速促成工程设施精准落地、建成投产,从而在全市空间网络体系上构建关联性。
2020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编制了《株洲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目前已完成专家评审,并于2021年2月6日经执委会审议通过。该规划在全面开展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新背景下,充分考虑城市环卫设施建设由无害化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重要转变。规划引入静脉产业园区或综合处理基地的理念,统筹株洲市环境卫生处置设施,建立以园区为核心的城市垃圾处理设施系统,形成”1+1+1+1+N”垃圾分类处理体系。按照本次规划实施后,城市各类垃圾处理设施体系完善,能满足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要求。
《株洲市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年)》作为全市国土空间规划专项内容之一,在遵循国家“耕地保护”和“三线一单”战略指导思想的前提下,将紧密结合部、省、市多层级政策、文件,做好生态环境保护与城市功能需求的协调发展,做好全市国土空间资源利用的统筹规划,下阶段我局也会将该专项规划内容纳入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充分保障环卫设施的规划指引性与落地性。
承办负责人: 曹 阳
承 办 人: 李 伟
联 系 电 话: 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11日
(此页无正文)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1年3月1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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