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04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1-04-29
株资规字〔2021〕22号
关于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04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张伟辉、谢苇委员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局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提案情况
2019年,株洲市被列为“湖南省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同年成功申报为“国家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城市”。湖南省现有3家省级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基地,株洲市有一家。建议政府对建筑钢结构行业给予强有力政策支持,涉及我局的事项为:土地出让挂牌地块明确采用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二、工作打算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7〕28号)、《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株政办发〔2017〕30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我局将在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根据部门职能,建议由贵局先期研究、确定装配式建筑适用范围和有关要求,若与市国土空间规划相关的,我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符合性审查工作。
二是按照专项规划要求,需要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出具地块规划技术指标时予以明确,并随宗地出让公告向社会公示。
三是对明确了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国有建设用地,其装配式建筑建设要求在项目报建审批阶段把关。同时,在项目施工建设环节,建议贵局加强对装配式建筑建设施工的监管,防止出现低于公示装配率的情况。
承办负责人:熊永生
承 办 人:张剑平
联 系 电 话:28685027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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