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时间:2021-04-29
株资规字〔2021〕16号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62号建议的会办意见
株洲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刘勇等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两轮机动车停车区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会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委员:
一、规划编制情况
2015-2016年期间,国家发改委先后对停车问题颁布了《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加快城市停车场建设近期工作要点与任务分工》(发改基础[2016]159号)等文件,要求各城市开展停车专项规划。我市也在2015-2016年启动并编制完成《株洲市停车设施及近期实施规划》《株洲市电动汽车基础设施规划》等相关专题与专项规划,对我市停车(含两轮机动车)等系列交通问题进行了摸底调查,统筹考虑。
二、规划管理情况
根据《株洲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我局将停车位配建率作为工程项目审批、验收的前置条件进行规划管控,同时对中心城区及其周边地带的零碎空间资源进行整合与挖掘。在市政工程规划管理中,结合道路绿化设施带和公共自行车租赁点适当布设非机动车(含两轮机动车)停车位。近年来,在老旧小区改造、临街界面开放升级、社会公共停车场地设施的建设的过程中,增设了大量公共停车场(如神农城楼、天元大桥桥下停车场、芦淞大桥桥下停车场、鼎城大厦停车楼等),并配建不小于10%的充电桩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中心城区的停车压力。
承办负责人:熊永生
承 办 人:黄少红
联 系 电 话:13907331933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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