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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1-04-20

株资规字〔2021〕11号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246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发改委:

肖海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茶陵打造湘赣边区中心县列入市域发展规划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关于大力支持把茶陵列入“湘赣边区中心县”上升为市域发展规划中打造方面

为支持茶陵提升区域地位、交通地位和产业能级,我局在已编制的《株洲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大纲》中,一是在“深化湘赣合作,建设湖南省特色经济引领的东大门”章节,提出链接炎陵-茶陵-井冈山,打造湘赣旅游合作经济圈,共同争取国家、湘赣两省重大旅游基础设施、旅游示范试点等项目和政策。同时与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共同努力,促成“两山”铁路开通;二是在产业章节,提出在茶陵形成一处重点产业基地,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在综合交通体系章节,提出向上规划长福高铁(长沙-株洲-衡阳-茶陵-炎陵-井冈山-赣州-瑞金-福州),打造红色旅游线路的同时,加强对东部沿海地区的对接。但是作为跨省际规划,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的审批权限在国家, “湘赣边区中心县”的定位也只有在湘赣边规划中方能赋予,并匹配相应的国家优惠政策,超出了市域规划事权范围。

二、关于加大与“湘赣边区中心县”想配套的建设要素保障力度方面

我局将根据《湖南省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加大对茶陵的用地保障。一是对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开辟用地审批绿色通道,优先办理、限期审批。二是对“五个100”、“135”工程升级版等重大产业项目,以及深度贫困县的脱贫攻坚、重要民生、重大基础设施等项目用地指标确有不足的,向上报请省自然资源厅在省级预留指标中予以统筹安排。三是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区域内市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批复后,可以申请预支比例不超过批复面积30%、每年度面积不超过300亩的增加挂钩项目节余指标。

最后,感谢代表们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曹  阳 

承  办  人:张金望 

 联 系 电 话: 0731-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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