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112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时间:2021-04-20
株资规字〔2021〕10号
关于政协第九届五次会议第2095112号提案的分办意见
韩先满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职教园校区布局再规划的建议》收悉,经我局研究,现就涉及我局的相关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市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对省市主管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统筹协调,做到规划一盘棋管理。原职业院校的布局规划是按照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核定的各院校招生人数来确定的校区规模,相关公共服务设施(体育馆、图书馆、实训基地等)由园区统一设置,但由于各种原因未按规划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省市主管的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统筹协调,结合各院校的实际需求,会同职教园管理办、国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对职教园片区规划进行优化调整。
二、关于配合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发展框架,系统规划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和终身教育。我局将据市“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2035远景发展框架中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目标和定位,在国土空间规划中予以落实,在用地上予以保障,确保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三、关于采取合并、置换等办法盘活、化化存量校区资产,为本科、专科、中职、技校各类学校提供必须条件并适当预留发展空间。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关于采取合并、置换等办法盘活、优化存量校区资产,充分利用现有的学校资源,打破院校的封闭壁垒,将现有学校建设的硬件设施和软件设施等内部设施转化为开放性设施,把教学培训要素有机整合为教育培训、职业教育培训的产业基础设施,为本科、专科、中职、技校各类学校提供必须条件并适当预留发展空间。
四、关于对未开发使用的2000亩教育用地专项用于校区规划,实行统筹安排,做到不挪用,不拆零。目前,职教院内规划的约2000亩教育用地未安排其他项目,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各院校对用地的需要,会同职教园管理办、国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对预留的约2000亩教育用地在规划上统筹安排。
承办负责人: 曹 阳
承 办 人: 张金望
联 系 电 话: 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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