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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1-04-01

株资规字〔2021〕6号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市人大第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034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

郭文政等2名 代表提出的 关于建立株洲冬泳基地,促进全民健身的建议 》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一、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12个“全民健身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关心体育工作,谋划、推动体育事业改革发展,将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2019年1月,习近平主席在会见国际奥委会主席巴赫时曾言,“全民健身运动的普及和参与国际体育合作的程度,也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程度的重要标志。”冬泳作为冬季体育运动项目之一,其场地、基础设施配套与运营管理等,均应纳入相关部门的规划、建设、管理范畴。

二、我局组织编制的《株洲市文化体育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5年)》和《株洲湘江东岸整体建设工程规划》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2014年8月5日取得了市政府批复。依据规划,在河西市体育中心和河东株洲大桥西侧两处分别规划(改扩建)有一个全民健身中心。冬泳基地属体育设施用地,本着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建议二者功能合并使用,规模整体考虑。下阶段我局亦会将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到本轮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之中。

三、作为建议选址的河东天元大桥桥头南边原木材公司码头(现风光带风帆广场)地块规划为公园绿地,可兼容体育运动功能设施,但由于在河道内,不得在基地上建设影响泄洪的建构筑物。同时,由于该位置位于湘江河道管理范围之内,又属老一水厂(拟搬迁,目前还在使用)一级水源保护区,故需征得市生态环境部门和市水利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设。

四、为促成我市冬泳基地项目早日落地,保障市民冬泳健身的合法权益,我局将协助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后续规划审批工作并给予支持。

承办负责人:曹  阳 

承  办  人:张金望 

 联 系 电 话: 0731-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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