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0-05-14
株资规字〔2020〕23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72号建议的答复
程邦华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天元区新泰小区南面道路的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局办公会研究同意,现答复如下:
天元区新泰小区南面道路规划道路名称为规划11路,该道路西起莲花路东至湘山路,长约400米,红线宽度2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该项目建设业主为天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局于2019年4月完成了该项目的方案审查及选址意见书核发等前期工作。
根据项目建设业主反馈意见,该项目列入2019年度区级投资项目建设计划并完成了施工图等前期手续,但因存在部分半幅道路用地未报批和未完成征拆工作而暂未启动建设。市政府在编制2020年度征拆计划时,天元区未上报该项目,该项目未纳入今年征拆计划。
我们已建议项目建设业主启动已完成报批和征拆路段建设。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加快土地报批和征收等相关工作,促进道路尽早建成通车。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同时,我们也衷心地希望您能一如既往的支持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
承办负责人:熊永生 联系电话:13907331673
承 办 人:黄少红 联系电话:13907331933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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