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时间:2020-05-22
株资规字〔2020〕27号
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9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曹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建设茶陵县云阳山旅游环线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将我单位协办意见函告如下,请一并答复代表:
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以国家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及功能分区优化调整前期有关工作的函》等文件精神,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只能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或自然公园内进行建设,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
目前,在由茶陵县林业局牵头开展的自然保护整合优化工作中,已将云阳山划分为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两个区域。下一步,我局将要求茶陵县自然资源局在对上述两个区域规划进行重新编制时,将云阳山旅游环线优化设计后纳入其中。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承办负责人:曹 阳
承 办 人:张金望
联 系 电 话:28689356
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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